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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华南事业部党委对所属党支部、项目部纪检监察组织进行了全面梳理完善,研究部署项目党支部纪检委员、纪检监察组履职考核机制,全面推进纪检、监察覆盖至一线项目部。 自去年开始,华南事业部党委、纪委试点在基层党支部建立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纪检监察机构改革及基层纪检监察委派机制。推进纪检监察体系向基层尤其是向一线项目部的延伸,打通监察“最后一公里”,项目党支部纪检监察组组长由专职副书记或支部纪检委员担任,配备1至2名纪检监察员。监察组成员由上级纪委审批同意后成立,受上级纪委的直接领导,同时按照工作权限和授权履行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检监察组全面履行对基层党支部、项目部的纪检、监察两项职能,实现监督全覆盖。 同时为全面推进基层党支部“两个责任”落实,该事业部推动基层党支部书记、纪检负责人述职贯彻落实到一线党支部,把从严治党新要求落实到基层,切实督促基础支部书记、纪检负责人认真履职,把述职作为党委检验和督促基层支部“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方法和手段,不断强化党支部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意识,认真落实“党要管党”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监督责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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