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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能公司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19-12-03 作者:汤剑萍 字号:[ ] 分享

大理聚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6年11月首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6年至2018年度,聚能公司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50-75%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

新一轮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工作于2019年7月份开始。为准备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所需的全部材料,聚能公司于上年末就启动了相关资料的准备工作。本次的资料准备工作由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和前置指挥、财务管理部和安全与生产技术管理部牵头,其他职能部门配合,并在专业咨询公司及大理市税务机关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按照“高标准、严要求”的工作总目标进行。评审内容为:2016-2018年间企业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和企业成长性四个方面。包含的内容有:研发项目立项、知识产权数量、研发费用的投入、研发成果应用转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研发投入及研发收入、净资产增长率和销售收入增长率、纳税申报等企业情况。在企业成长性方面,主要审核企业三年间营业收入增长率、净资产收益率增长率指标,每个指标设置分值为10分。

为保证各项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确保评审一次性通过,聚能公司相关人员做了大量工作。首先,分管领导、各牵头部门负责人亲临亲为,主动与咨询机构、税务机关沟通,掌握对提交资料的相关要求,并在资料的审核上严格把关,保证资料质量;其次,各相关部门及经办人员积极配合,对要求返工的材料及时进行更正、补充和完善,在资料准备过程中,有些资料返工达到三次以上,但经办人员无怨无悔,认真对待,直至达到完全正确。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聚能公司高新技术企业评审所需资料于2019年7月4日全部完成,装订成册后上报大理州科技局。通过专家评审最终一次性评审通过,再次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2019至2021年度,聚能公司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15%、研发费用支出加计扣除7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因公司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三免三减半”从2019年度开始陆续到期,本期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取得,将在上一轮优惠政策的基础上,节税效果更加明显,对减少现金流支出、增加股东利润起到更加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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