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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方便特殊病、慢性病(以下简称“两特病”)待遇享受人员就诊,昆明市医保中心根据“放管服”要求,参照《云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取消省本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慢性病门诊选点就医的通知》(云医保中心【2019】7号),自2019年7月1日起,取消昆明市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两特病”门诊“选点就医”,原选定4家医院的“两特病”人员,自2019年7月1日起,统一取消门诊就诊医院与选定医院关联,“两特病”人员可以在开通昆明市特殊病、慢性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同时有慢性病和特殊病病种的人员在开通昆明市特殊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 新申报人员也无需再选点4家定点医疗机构;“慢性肾功能衰竭”病种人员享受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待遇的,仍需选定1家开通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作为“门诊透析包干结算定点医疗机构”享受包干结算待遇,在其它开通昆明市特殊病门诊权限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的,享受特殊病待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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