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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地区职工生育保险报销政策早知道(二)

发布日期:2020-09-11 信息来源:昆明管理处 作者:李剑梅、王仕兰 摄影: 字号:[ ] 分享

自2017年7月昆明市医疗保险与生育保险合并实施后,生育保险报销政策发生了一定的变化,为方便职工及时报销生育保险,保护职工权益,现对昆明片生育保险政策进行如下解读:

四、休假天数

职工类别

生育种类

休假天数

备注

女职工

顺产

158

难产/剖宫产

173

顺产基础上增加15天

多胞胎

≥173

在顺产/难产/剖宫产基础上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

妊娠未满4个月流产

15

妊娠大于4个月流产

42

放置宫内节育器

7

产假期间放置的天数顺延

摘取宫内节育器

7

输卵管结扎术

30

产假期间结扎的天数顺延

输卵管复通术

30
男职工

输精管结扎术

15

输精管复通术

15

五、生育保险津贴

以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医疗保险月平均缴费基数为基数,按照职工生育享受产假和职工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的天数计发。

实际计发数=月平均缴费基数(元)/30(天)*休假天数

退休人员不参加生育保险,故也不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六、其他情况

(一)当女职工出现住院保胎失败流产情况,需分为两部分进行报销,保胎属于医保范围,流产属于生育保险范围,一次住院,两份清单,以实施流产手术之日进行划断。保胎部分报销材料按医保要求准备,异地住院需先进行异地就医备案;流产部分需通过生育保险进行报销,报销材料按生育保险要求准备。

(二)因生育保险属于属地管理,各地相关政策不同,依据昆明市医保政策规定,男职工在配偶生育的陪护假(护理假)期间,均不享受生育津贴;仅享受居民医疗保险中生育包干费用的差额报销。

(三)新生儿住院产生的医疗费用不在生育保险报销政策范围内。具体参保政策及报销请咨询户口所在地医保政策相关规定。

(四)云南籍职工在云南省内办理准生证,在办事通APP中搜索生育登记,按生育登记中的办事指南办理即可;非云南籍职工办理准生证以户口所在地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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