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中心 > 党群工作


以案为鉴,LF项目部积极开展警示教育

发布日期:2021-10-11 信息来源:华南事业部 作者:王明琴 摄影: 字号:[ ] 分享

日前,为进一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 LF项目部主动作为,紧盯关键环节,坚持预防在先,毫不松懈纠治“四风”,组织全体职工开展警示教育。

会上,全体职工共同观看警示教育片《以投资、节礼为名受贿终落马——长春市公安局政治部原主任王玉民案深度调查》,学习公司通报的6起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为鉴,用反面教材、廉政教育案例提醒广大干部职工认真检视,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本色,做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当履职守序的好员工。项目部党支部副书记强调,要筑牢党员干部思想防线,以案为戒,坚守初心,严于律己,绝不允许触犯红线和底线的事件出现。

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古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本次警示教育的学习,让广大干部职工深受洗礼,纷纷表示脑子里时刻要有明确的界限,明白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要有操守、讲品德。


学习现场(罗凤英/摄)





【打印】 【关闭】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