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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党忠诚、不忘初心,要用一生的实际行动来证明。刚刚离世的老党员李荣就做到了这一点。11月5日,离休干部李荣的儿子受父亲嘱托,向党组织主动交纳了一万元的“大额党费”。 李荣的儿子说:“父亲临终前说自己有一个心愿,他是一名中国共产党员,为党为组织工作了一辈子,他感谢组织,也感谢水电十四局,离休后还能得到那么多的关怀,内心很感激,这1万元的党费,他让我一定要亲手交给组织,感谢组织培养他一生。这是我父亲的原话,请组织接收。” 离休干部李荣同志生于1930年10月,1948年参加滇南游击队开始革命工作,参加了元江猪街伏击战、江城剿匪斗争,1953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一名有着71年党龄的老党员。他曾先后在县区政府基干队、警卫营、38师113团、昆明军区后方勤务部工作任职,1952年12月立营三等功一次、1953年8月立团二等功一次,1954年,在军区作战勇敢,营建中工作积极,立38师二等功一次,立团三等功一次。 1956年10月,李荣同志服从组织安排,转业至云南水力发电工程局(水电十四局前身),开始参加水电建设,期间历任云南水力发电工程局以礼河运输一队队长、云南省电力局供应处运输队组长、工程局运输处副处长,1979年至1986年任水电十四局运输公司副经理。在任期间,他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为工程局的管理、服务、保障工作中作出了贡献。 1986年7月,李荣同志光荣离休,离休后,他一如既往地坚守初心念党恩,一直心系水电十四局的发展,时时关注祖国水电建设的情况,关心年轻干部的成长。在担任水电十四局昆明管理处离休党支部组织委员期间,不顾年事已高,身体行动不便的状况,积极参加党组织生活,带头交纳党费,带头参加支部工作,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一名共产党员的初心,为党组织建设和企业的发展献策献计,继续发挥着银发力量。 李荣的儿子讲道:父亲说他这一生很幸福,自己过世后,除了希望母亲被照顾好,特意交代身后事宜务必一切从简,不要麻烦组织和单位,不发讣告,不办理告别仪式。 李荣同志离休后一直关心支持水电十四局工作,这次临终遗愿交纳的“大额党费”,是李荣同志一生追随于党、忠诚于党的最好见证。李荣同志的这份质朴情怀和赤诚初心,既让我们为之敬佩、感动,更是一次深刻教育与启迪,为我们注入了不忘初心、砥砺奋进的强大动力。 目前,李荣同志的这笔“大额党费”将按照党费交纳规定逐级上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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