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不准”
规章制度未经法律审核,不准发布
重大决策未经法律审核,不准通过
经济合同未经法律审核,不准签署
“八个严禁”
严禁开展融资性贸易
严禁丧失分支机构控制权
严禁违法违规获取项目和挂靠经营
严禁违规垫资承包项目
严禁违法违规转包分包
严禁以包代管
严禁超结超付
严禁违规担保和违规拆借资金